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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动态

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


发布日期:2022-05-12 供稿:  阅读数:[]



各院部、各部门:

根据《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》(教科技〔2020〕203号)精神,为做好2023年度“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”(以下简称“创新人才计划”)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条件及范围

1.申请者须符合《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实施办法》”)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,对违反师德和学术不端行为者实行“一票否决”制。我省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科技人员,具有充足的时间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;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,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;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,已取得比较突出的创新性成果,并对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思;获得博士学位;年龄未满40周岁〔1983年1月1日(含)以后出生〕;

2.创新人才计划支持范围限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。正在申请和已获得国家人才计划(基金)和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更高层次科技人才计划支持者,不在支持范围;已获得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、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基础研究专项以及本计划资助者,不在支持范围;

3.各单位要坚持公开遴选、择优推荐的原则,注重与部门、地方和学校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的衔接,适当向重点建设的科研平台(基地)倾斜。

二、申报类别

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精神,推动我省高校科技评价机制改革,创新人才计划组织实施实行分类评价,分为基础研究、应用研究、软科学、技术服务和转移四类。申请者申报选择其中之一,并在申请书上注明申报类别,如“申报类别:基础研究”,不能多选。

三、申报领域

按照如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:1.数学;2.物理;3.化学;4.化工;5.农业;6.林业;7.生物;8.电子科学技术;9.计算机与通讯;10.基础医学;11.医疗卫生与临床;12.药学;13.中医学;14.能源;15.资源;16.环境;17.材料;18.先进制造;19.管理科学与工程。

四、申报方式及材料

(一)申报要求及受理时间

1.创新人才计划网上申报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(简称“云平台”)进行,同时报送2022版《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